一、詐騙300元會拘留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原因在于詐騙300未達到詐騙罪的定罪標準,也就是1000元的要求,所以詐騙300并不是刑事案件,但是詐騙是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二、詐騙犯罪數額是怎么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詐騙罪屬于數額犯,并非是行為犯,所以僅僅是實施了詐騙行為的,其實不見得就一定會構成詐騙罪,此時還需要綜合考慮詐騙的數額和情節。若是沒有達到較大數額的標準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自然就只能將詐騙行為當做一般的違法行為來處理,主要就是對行為人進行拘留和處一定數額的罰款。
詐騙案中擔保人是否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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