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犯罪屬于侵犯他人公私財產的一種犯罪,我國對這樣的行為打擊還是比較嚴的,當然在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時候,具體的處罰也還是要結合實際的犯罪情節才行。實踐中,也有可能對詐騙罪判緩刑,不過此時也有一定的限制。那詐騙罪判處緩刑有什么限制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詐騙罪判處緩刑有什么限制
根據2010年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一未退贓或退賠的;二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三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第一百二十六條 【重處情形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9、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二、詐騙罪可以取保候審嗎
申請取保候審要滿足以下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犯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由此可見,如果犯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現實中,要是因為涉嫌詐騙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話,此時可以聘請律師來幫助申請辦理取保候審。而在之后判刑的時候,既然之前能夠獲得取保,那之后適用緩刑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而要想詐騙罪判處緩刑,自然還需要滿足規定的緩刑條件才可以。
詐騙罪量刑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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