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引起個人犯罪有多長時間時效
1、單位犯罪中的個人犯罪追訴時效期限以單位責任人員中最長的追訴時效期限來確定相對較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因為單位犯罪中責任人員承擔刑事責任的依據是與單位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密切相關,而單位責任人員中承擔的最重刑罰是最能體現單位犯罪的社會危害性。
2、單位犯罪中,犯罪后的違法所得通常歸單位所有,即因犯罪行為所產生的非法收益,受益對象是本單位或者本單位的多數員工;而自然人犯罪中,犯罪后的違法所得多半為自然人個人所有。如果不是為了單位利益,而是為了謀取個人利益,那么這種情況不應按照單位犯罪處理。因而,單位內部成員未經單位決策機構批準、同意或認可而實施的犯罪行為,一般只能認定為自然人犯罪。
單位追訴時效的延長問題
如果單位責任人員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工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應當分清情況,分別處理:①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單位責任人員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行為是基于單位的意志而實施的,單位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單位責任人員都不愛追訴期限的限制。②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單位責任人員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行為是基于其本人的意志而實施,單位并無逃避或者審判的意圖的,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單位責任人員不愛追訴期限的限制,而單位仍應受追訴時效期限的限制。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不管是什么類型的犯罪以及犯罪過程當中到底有著什么復雜的過程以及犯罪認定對于犯罪時效的規定都是統一的,?只需要看犯罪嫌疑人被判處的刑罰期限就可以決定,?而如果難以確定的可以咨詢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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