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補償不合理,信訪有用嗎?
有用的,如果通過其他的方式不能解決土地征收補償不合理的問題,被征收人是可以通過信訪的方式解決糾紛的,信訪時要提交相關的材料。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
第十四條 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四)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
(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對土地補償不公平的,可以由縣級人民政府處理,也可以依法起訴。對當地政府和法院不予解決的,可以到上一級人民政府的信訪部門上訪,但是,上訪途徑和人數不得違反信訪條例的規定。
二、土地征地補償分配對象有哪些?
1、補償給集體經濟組織的
(1)征收、征用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園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
(2)實行統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歸該集體經濟組織。
2、補償給股東的
已經實行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該土地股份合作制組織的全體股東。
3、補償給農民的
(1)放棄統一安置的,實行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被征地農民;實行平均分配,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
(2)農村土地沒有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仍然實行統一經營的,其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
(3)征收、征用集體經濟組織的機動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新增人口。
如果征收的土地的使用權是屬于農民的,征地補償就應當由征地機構直接補償給農民,但是如果是征收的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林地、荒山、荒地等等,征地補償就應當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然后由本集體組織內的成員共同決定分配的比例和方式。
征地補償費計算方式
征地補償款扣留合法嗎?
征地補償維權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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