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補償款程序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征收集體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單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勞動力的補助費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收到土地補償費后,應當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7條的規定召開村民會議,在所有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給村民,則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權益,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員,可單獨或共同起訴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要求支付相應份額。
1、土地補償款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歸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補充: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是在一定區域范圍內(以市、縣行政區域為主),綜合考慮被征收農用地類型、質量、等級、農民對土地的投入以及農產品價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農產品平均產量、價格為主要依據測算的綜合收益值。
2、注意土地安置費是另外計算的
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征收集體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單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勞動力的補助費用。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被征用的耕地數量÷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律師提醒:土地安置費必須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
3、歸集體的補償款,也得按村民意愿發放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收到土地補償費后,應當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7條的規定召開村民會議,在所有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給村民,則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權益,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員,可單獨或共同起訴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要求支付相應份額。
4、房屋拆遷補償價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成。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補充: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由區縣人民政府以鄉鎮為單位確定并公布,報市國土房管局備案。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按下列公式計算:(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戶均安置面積÷戶均宅基地面積=宅基地區位補償價
5、選擇產權置換怎么處理
如果被拆遷人選擇產權置換,那么以1:1的面積計算標準將自己的房屋與拆遷方提供的房屋進行置換是最基本的利益保障,補償原則是拆遷行為必須保證被拆遷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即拆遷戶的生活水平在拆遷之后應等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
二、征地補償款的征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征地補償的清算需要涉及的項目是非常多的,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照政府部門制定的征地補償標準來進行認定,避免出現補償清算的問題導致矛盾糾紛。另外,征地補償的各種適用類型也比較復雜,在進行征地補償之前應當做好調查研究,根據具體的情況因地施策,確保征地補償順利進行。
征地補償費發放時間是多久
征地補償維權方式有哪些
征地補償費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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