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者考勤罰款是罰沒款嗎?
勞動者的考勤罰款是不屬于罰沒款的;
罰沒款,主要是對違反相關法規、條例的行為和事實進行的處罰款,沒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處罰、收費的款項,通常我們習慣性的叫罰沒款。
比如交通違規時,交警開出的罰單,需要繳納的款項,就屬于罰沒款。
款項性質:財政非稅財務,集中匯繳財政的收入;
通常是在判決書生效之后繳納,也存在判決之前繳納,判決生效后轉罰沒款;認罪態度的體現;
不支出、不退款;
二、用人單位可代扣勞動者工資的情形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2、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三、《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綜合上面所說的,勞動者因遲到而扣款這個只要公司有規定就可以進行罰款,但對于這筆罰款也不是屬于罰沒款,對于罰沒款一般是收取了之后就需要交由給國家的財政部門,所以,不同形式的罰款所存在的條款就會不一樣,這都是法律有所規定的。
違章罰沒款滯納金如何計算
罰沒款申請延長可以嗎?
罰沒款收繳方式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股權退出的5種方式是什么
2021-01-22租用房屋固定資產嗎
2021-02-26抵押擔保物不夠償還債務怎么辦
2020-12-10掛車未投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賠償
2020-12-07未留有遺囑的老人遺產子女怎么分配
2021-02-27猜疑屬不屬于家庭冷暴力
2021-03-05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后還能再追訴嗎
2020-12-11關于勞務糾紛中侵權損害賠償的規定
2021-02-21暑托班小朋友受傷了家長要求賠償怎么辦
2021-02-25什么是勞動合同變更
2021-03-20職工因工致殘如何調崗
2020-11-16如何認定猝死是否屬于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范圍
2021-03-16侵權責任和產品責任可以同時主張嗎
2020-12-25飛機故障延誤賠償流程
2021-03-20飛機延誤的賠償流程是怎樣的
2021-02-10保險合同的效力變更包括哪些
2020-12-19網絡保險受到哪些限制
2021-02-02承運人故意違約保險公司需要賠償嗎
2021-03-19公眾責任險稅前扣除
2021-01-07保險公司被判賠償焦點案例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