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制措施逮捕多長時間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后,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如果案情復雜的可以申請延長一個月。
二、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制作提請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在期限屆滿七日前送請同級人民檢察院轉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四十五條?下列案件在本規定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應當制作提請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在期限屆滿七日前送請同級人民檢察院層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根據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后,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法律上是有相關的規定的。以上這些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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