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市場競爭太激烈了,每個行業都有倒閉破產的企業,企業破產需要進行清算,迪源光電破產清算也在進行中,破產清算必須按照破產法的要求來,確保清算的程序合法合規,迪源光電破產清算只需要按照程序來,清算結束結束以后就很快能夠成功完成破產,具體怎么清算,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迪源光電破產清算的程序
破產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組。
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
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稅款;
(3)破產債權。
4、清算終結。
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并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注銷登記。
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公司登記。
二、破產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債務人自破產宣告之日起停止生產經營活動。為債權人利益確有必要繼續生產經營的,須經人民法院許可。
(二)破產企業從破產宣告之日起,即喪失對自己財產的管理權和處分權,其全部財產由清算組接管。債務人的銀行賬戶只能由清算組使用。
(三)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組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
(四)破產企業的財產在其他民事訴訟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凍結的,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辦理移交手續。
(五)企業被宣告破產后,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員。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財會人員、財產保管人員必須留守。
(六)破產企業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內,所實施的某些法律行為無效,如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自己的債權等行為,均屬無效的法律行為。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8條,破產宣告后,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對破產宣告有異議的,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在30日內作出裁定。
破產清算的程序是非常嚴格的,這不是對企業的保護,也是破產法的要求。破產清算是每個申請破產的企業所必須經歷的,破產并不意味著責任的結束,破產清算也是在監督企業繼續履行未完的責任,確保不逃避責任,保障債權人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破產清算與破產重整的區別是什么?
一個企業進行破產清算的主要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的受理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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