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鄭州一家私立醫院的藥品采購員,平常的工作就是根據醫院的用藥需求,跟各路藥品經銷商打交道。在他手機上的醫療界朋友圈中,經常能看到各種關于找藥的求助信息,而且很多都是“不惜代價的跪求”,“跪求放線菌素D,說如果找不到這種藥,病人只能等死,多少錢都買。還有問魚精蛋白的,等著做手術。印象深刻的一次,有位患者來要注射用促皮質素,原價7塊多,一直斷貨。黑市上有貨,但3000多一支。”
在某院從事藥品采購工作的黃某告訴記者,由于所在醫院是一家綜合性三甲醫院,所需藥品品種更為廣泛,面臨低價藥缺乏的情況也更為普遍和嚴重,“越大的醫院,綜合性醫院,它對短缺藥品的需求可能越嚴重,用量小、生產廠家少的藥物,斷貨比較嚴重。缺到什么程度?病人在那等著,如果藥供不過來,性命就要丟掉。”
除了緊急的救命藥,一些原來常用的廉價老藥,比如甘草片、復方泛影葡胺等,也越來越難進購到。王某說,仔細看藥缺貨的時間,就不難發現的,藥荒其實是隨著“最高零售限價”政策出現的。所謂最高零售限價,就是對藥品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雖然藥價降下來了,但“副作用”更明顯。幾年之后,市面上陸陸續續有一些低價藥,因為無利可圖就從市場上消失了,企業不再生產。王某指出,“一些藥,幾十年了都是那個價,但是現在這原料和物流成本,肯定顧不住本,藥價低,藥企不愿生產,物流不愿配送。醫院以藥養醫,藥價低醫生也沒有用藥的積極性。”
為解決低價藥斷貨問題,2015年6月開始,發改委正式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讓市場來決定價格,可似乎效果也不明顯。有些用于預防、治療和診斷罕見病的藥品,由于全國用量小,加上利潤不高,全國僅有一家或幾家藥廠生產,比如季節性原料缺貨、標準修訂等都有可能導致藥品短缺。
在鄭大二附院從事藥品采購工作的黃華喬分析,“他一看全國用量,比如一年就幾百萬或者幾十萬,甚至幾萬塊錢的生產量,全國用量就這么大,他不會生產。造成了用量小又獨家,他的供應鏈非常脆弱,一旦一個環節出現問題之后,就會導致全國的供應不上。”
針對很多臨床必需、但用量小的短缺“救命藥”,國家衛生計生委也出臺管理辦法,發布《2016年臨床必需、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藥品定點生產企業招標公告》,將9種藥品通過招標選擇生產企業,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公立醫院供應定點生產品種,推動恢復生產供應。河南省衛計委藥政處副處長張紅濤說,今年確定了第一批4個品種作為首批定點生產試點品種,這種由國家招標定點生產、議價采購的方式,目前效果良好,未來會逐漸覆蓋到更多短缺藥品,讓老百姓病有所醫、治必有藥。
黑市上哄抬藥價觸犯哪些法律
我國《價格法》規定: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對于哄抬價格,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價格法》第三十九條有如下規定:
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以及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糾紛應急處置預案范本
2020-12-1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手續是怎樣的
2021-01-19合同內容要與發票內容一致嗎
2021-01-28公證處公證流程
2020-11-08離婚法院第一次調解需要律師嗎
2021-02-04房改集資房屬于什么性質
2021-01-17鄉村規劃外的違法建設如何處罰
2021-02-24勞動合同的解除要求需要哪些
2021-01-19勞動關系與雇傭關系的區別有哪些
2021-01-25實習期簽了合同要承擔上面的條款嗎
2020-11-27小額人身保險的金額是多少
2021-01-31汽車的平安保險快速理賠流程
2021-02-13修車費高于定損價引發爭端 保險公司全額賠償修車費
2020-11-29健康保險事業部應當持續具備什么條件
2021-01-07保險人能直接賠償受害人嗎
2021-02-12被車撞傷后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是否應賠償意外責任險
2021-02-26什么是保險,什么是保險法的基本原則
2021-02-26公眾責任險投保的意義
2021-01-23海上保險的索賠與理賠原則及手續
2020-12-22被保險人在索賠中的義務責任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