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查處如何構成
1、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應當遵循“以事實為依據”、“錯罰相當”、“公開”、“公正”、“保障人權”、“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2、治安管理處罰依據公開。就是公安機關據以認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規范和依據,應當公之于眾。
3、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序、內容、結果公開:
(1)實施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身份要公開,即辦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調查和實施處罰時,應當向相對人出示證件,以表明其執法人員的身份;
(2)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要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機會;
(3)處罰決定公開,即決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應當制作處罰決定書并向被處罰人宣布、送達,同時抄告被侵害人。
以上就是我國和治安案件有關的法律法規之中,對于治安案件查處構成的相關司法解釋,可以看出來,對于治安案件構成我國的法律一直有著比較詳細的要求。如果對于治安案件的其他方面問題還想了解的更多,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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