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同意的意思務必要以用書面形式作出,這也是為了減少糾紛。那么,債務人被許可轉讓的債務,保證人還承擔責任嗎?一般來說,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可以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但是,保證人提供了保證的情況下,這種債務的轉讓就會與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有密切聯系。保證人是為主合同的債務人而向債權人提供保證的,按照保證人與債權人的約定,當債務履行期屆滿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就要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保證人為債務人作擔保是出于相互之間的信任和需要,保證人對債務人的清償能力要有一定的判斷,對債務人到期能否履行債務有一定的預見。保證人一般都希望債務人能夠按期履行債務而免除自己代為清償的責任。因此,如果只是由債權人與債務人協商一致,而不通過保證人就將合同債務轉讓給了第三人,那么對于保證人的保證責任產生很大的影響。
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為了減少可能發生的糾紛,保證人同意的意思表示必須用書面形式作出,反之,如果這種債務的轉讓沒有經過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債務轉讓以后,保證人就免除了保證責任。
在債務部分轉讓的情況下,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部分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對于未轉讓部分的債務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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