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正當防衛中不法侵害行為的界定是怎樣的
“不法”一般指法令所不允許的,其侵害行為構成犯罪的行為,也包括一些侵害人身,財產,破壞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對于精神病人所為的侵害行為,一般認為可實施正當防衛。但是并非針對所有的犯罪行為都可以進行正當防衛,例如貪污罪、瀆職罪等等不具有緊迫性和攻擊性的犯罪,一般不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不法侵害應是由人實施的,對于動物的加害動作予以反擊,原則上系緊急避險而非正當防衛。不法侵害必須現實存在。如果防衛人誤以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構成假想防衛。假想防衛不屬于正當防衛,如果其主觀上存在過失,且《刑法》上對此行為規定了過失罪的,那么就構成犯罪,否則就是意外事件。
《刑法》
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以上內容由律霸網小編整理,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高空墜物難以確定責任人怎么處理
2021-01-14反擔保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2021-01-01匯票承兌程序有什么
2021-03-20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從何時開始計算
2021-02-23彩禮錢是否需要返還給男方
2020-11-25父母贈予安置房能收回嗎
2020-12-05老人有存款能要贍養費嗎
2020-12-15上級法院可交給下級法院審理的案件有哪些
2021-02-06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及精神賠償
2021-03-17轉繼承適用的范圍是什么
2021-02-09債權擔保的方式
2021-02-20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的價格由什么構成
2021-03-04如何指定人壽保險的受益人
2021-03-10代位追償權的實現影不影響保險公司理賠
2021-03-04保險合同的變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2021-01-10保險欺詐及其防治
2021-03-04保險產品誰打造
2021-01-27如何認定第三者損害
2020-11-25財產保險中出現施救費用怎么賠
2020-11-24行人被車撞了怎么向肇事者理賠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