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是由于醫務人員在治療的過程中對病人造成一些難以挽回的損害,比如:醫護人員因為粗心大意用藥過多或過少,亦或用錯藥等等造成的對病人的病情存在影響。那么此時便可以進行醫療事故鑒定,通過醫療事故鑒定來確定醫療事故是否構成,確定醫療事故的等級,確定醫療事故的責任以及醫療事故的賠償數額等。
通常進行醫療事故鑒定主要有三大主體:
一、醫患雙方在發生醫療糾紛后協商一致,到國家法律規定的組織進行醫療事故鑒定,也就是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主管。而這個衛生行政部門下的醫學會,該委員會是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所以大家不必擔心鑒定的公正性。不過到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鑒定需要注意醫學會不會進行單方面的鑒定,也就是說必須由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到醫學會進行鑒定才可以。
二、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收到有關醫療機構有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在衛生部門的許可下患者自己提出請求的,就可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或者衛生部門接到醫療事故的病人家屬單方面的請求,需要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的,也可以進行醫療事故鑒定。這兩種都是在沒有訴訟之前,也就是說沒有走法律程序之前,如果當醫療事故已經走法律程序,法院受理的時候那么醫學會則不會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所以有了第三個主體。
三、當進行法律程序的時候,當事人可以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鑒定。如果法院認為需要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的,那么就會進行醫療事故鑒定,這個不管當事人的是否申請,醫學會是否進不進行醫療事故的鑒定,都必須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所以大家在走法律程序時一定要多多注意鑒定醫療事故之前的證據收據,維護自己的權益。
醫療事故鑒定陳述書范文
司法實踐中考慮醫療事故中的訴訟時效的問題
醫療事故鑒定需要多少錢,醫療事故鑒定怎么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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