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人到家里騷擾父母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誰欠債誰還錢,債權人追討債務時,對債務人的父母進行騷擾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被騷擾人可以報警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訴訟討債應提供哪些材料
要想訴訟討債,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誰欠債誰還錢,債權人追討債務時,對債務人的父母進行騷擾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被騷擾人可以報警處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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