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否碰上以下的情況嗎?
A公司的一名經銷商,已經有半年時間沒有與公司進行業務往來,也沒有回款,而且欠款累積達到了15000元。當公司試圖追收該客戶的欠款時,該名經銷商提出了要繼續進行業務的意見,但以前及本次的貨款要合起來分為二次結算,一次是年底,另一次是來年的第一季度,否則,就不給貨款了。顯然,該經銷商在耍賴了!
當公司進行內部討論時,業務部對此事的看法是:“要想收回該經銷商的全部貨款,只有繼續進行業務往來!如果不進行業務往來,貨款只怕難以全部收回!”總經理聽后,發表了他的意見:“該客戶明顯是在賴賬,目前應收賬款為15000元,如繼續展開業務,應要求每發一筆貨,必須先匯款,而所拖欠貨款,也要逐步結算;其間,要注意的有兩點:一是必須簽訂還款協議,對以前的貨款有一個交代;二是必須訂立新的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防止被該客戶套進去?!睅滋旌?,公司的業務員按照總經理的意思與該名賴賬客戶談判,結果:該名賴賬客戶支付了5000元的貨款,此外還簽好了還款協議和訂立了新的經濟合同。A公司的業務經理看見了合同,就在合同上,大筆一揮,寫上了自己的意見:客戶有一定誠意,可以發貨,請總經理批示。
那么這“還款協議”是否成立?而且欠款仍然分二次結算,一次是年底,另一次是來年的第一季度;二是合同的付款條件很明確,必須在3天到貨后回款70%,但還款協議卻是年底結算一萬元。不難看出,還款協議與合同是相互矛盾的,究竟是在執行還款協議還是在執行新的合同呢?
總經理對業務部經理說:“拖欠款與是次貨款必須分開,不能混在一份合同內;欠款歸欠款,要清楚明白的訂立還款協議,同時,是次的貨款也要訂立付款明細,否則,只會將公司的貨款陷入混亂的境地!對追收欠款是非常不利的!”怎知道業務部經理突然來了一句:“我們可以這樣要求客戶,但是客戶不一定接受!況且,客戶有可能轉行做其他的生意!”總經理聽到這種言論,被弄得啞口無言,不知如何對應!
案例點評
供應商的錯往往比較大
大多數人在發生錯誤時,都會查找錯誤是否由別人造成的,當產生壞賬后,企業很自然地認為是對方賴賬,對方不對!這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我們能否看看自己,在此次的欠債事件中,我們又做對了多少呢?如真的要說清誰對誰錯的話,我認為供應商的錯往往比較大,理由如下:
1、客戶管理出現重大漏洞。對方拖欠及沒有下訂單6個月,說明拖欠已不只6個月了!試想,一名欠債的客戶,與你沒有聯系6個月之久,你竟然懵然不知!你說誰的錯誤大?你都不關心你的應收賬,誰應關心呢?
2、沒有正確認識應收賬。已拖欠6個月,還是派業務員上門追收,以常規程序來處理;應知已拖欠6個月的應收賬與剛發生的應收賬,其性質已不一樣了!拖欠6個月的賬款,已由普通的應收賬,改變為“問題賬款”了,如再用常規方式來處理,只會給欠債者一個感覺:債權方都不重視此事,我還可以再拖幾個月!
3、沒有追賬政策。派員上門,但事前并沒有準備;你會發現,業務員上門追債,通常都比較被動,因角色出現矛盾,再加上沒有事前準備,及一套完整的、能確切執行的追賬步驟,就會被欠債者帶著走,順著欠債者所提出的條件處理了。
4、以法律保護自己的能力不足。當公司以賒銷將貨物銷出后,唯一能證明債權的就是雙方簽訂的文件與合同,你會發現該公司的業務員到業務經理,都沒有“風險意識”,只為了完成任務而故意忽略了“風險與法律”等問題,其實,這也是該公司缺乏“風險與法律”的培訓所致。
5、公司沒有“風險管理文化”。你會發現全文都著眼于如何收回貨款,公司由上到下對該筆應收賬突然關心起來,對此欠債要非收回不可!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是公司沒有“風險機制”,當危機來臨,就亂了套!這就出現了為了收款,部門經理與客戶共同要脅公司的事:如不供貨,客戶會改行!
怎樣將損害減到最低?
“經營,不是賭博,而是控制過程!”我們知道“風險”是不可以避免的,“無風險”是不可能的;那么,我們可以做的是,盡量將風險控制在“低水平”或我們能接受的范圍之內。
所以,當我們使用賒銷來銷售貨物的同時,我們必須心存壞賬的準備,籌劃一旦發生壞賬,我們應如何處理?怎樣才能將損害減到最低?
要求“零壞賬率”是不切實際的,我們應該允許一定額度的壞賬存在,以方便我們采用比較進取的銷售政策及更靈活的銷售方式;要全部貨款都能回收,此想法是應該的,但我們必須要想想,要全部貨款都能回收的代價,我們又會為此而付出多少?是否值得呢?
如何能對賴賬客戶說“不”呢?最重要的是:建立風險機制(在賒銷上來說是“賒銷管理系統”),不要企圖控制100%的應收賬,只要我們能控制80%的應收賬就可以了!控制了80%的應收賬,代表了我們的企業可以生存下去,不會被任何的拖欠而導致倒閉!當我們預算了一定的壞賬率后,在業務決策上,就像庖丁解牛一樣,游刃有余了!當再出現賴賬客戶時,我們就不會這么被動了,可以大聲地說“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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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張志強律師,1983年5月出生,系石家莊第一看守所法律服務辦公室常駐律師、法律顧問,石家莊律澤法律特約法律顧問,北京融吧金融特約法律顧問,河北省司法廳直屬律所——河北時代經典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專職律師,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理論水平,辦案認真負責,恪守職業道德,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擅長死刑辯護、經濟犯罪辯護、財產犯罪辯護、涉黑涉惡辯護、暴力犯罪辯護、詐騙犯罪辯護以及金融借貸、婚姻家庭等民事糾紛,服務熱線:15373982619(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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