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辯權怎樣行使
先給付義務人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應及時通知后給付義務人,該通知的內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的合理期限。
不安抗辯權成立條件
(一)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不安抗辯權為雙務合同的效力表現(xiàn),其成立須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并且該兩項債務存在對價關系。(二)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xiàn)實危險。不安抗辯權制度保護先給付義務人是有條件的,只有在后給付義務人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xiàn)實危險、害及先給付義務人的債權實現(xiàn)時,才能行使不安抗辯權。(三)有先后的履行順序,享有不安抗辯權之人為先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四)先履行義務人必須有充足的證據(jù)證明相對人無能力履行債務。(五)先履行一方的債務已經屆滿清償期。(六)后履行義務未提供擔保。(七)合同法68條之規(guī)定。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
為了兼顧后給付義務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時提供適當擔保,先給付義務人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應及時通知后給付義務人,該通知的內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辯權的先給付義務人并負有證明后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xiàn)實危險的義務。先給付義務人及時通知后給付義務人,可使后給付義務人盡量減少損害,及時地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shù)膿R韵话部罐q權,使先給付義務人履行其義務。規(guī)定先給付義務人負上述舉證義務,可防止其濫用不安抗辯權,借口后給付義務人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而隨意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如果先給付義務人沒有確切證據(jù)而中止履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小編提醒您,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借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網站致力于打造優(yōu)秀的法律咨詢平臺,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律師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是多久
2021-02-12破產重整還能拿回錢嗎
2021-02-17房屋征收補償決定送達后會發(fā)生什么
2021-01-14交通事故可否異地起訴
2020-12-08付定金簽訂金協(xié)議前要注意什么
2020-11-16什么是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13企業(yè)合并 勞動關系轉移
2021-02-17公司沒有陪產假違法嗎
2021-01-19社保能不能當作在某單位工作的證據(jù)
2021-02-23投保壽險時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壽險的保險金如何給付
2021-02-11人壽保單能轉讓嗎,人壽保險不賠的情形有哪些
2020-12-24我國現(xiàn)有的幾種住房保險形式具體有哪些
2020-12-13投保人的權利與義務是什么
2020-12-262020最新人身保險新傷殘標準是什么
2021-01-09100萬三者險撞死人賠多少
2020-11-30商業(yè)保險已賠償侵權人還需要賠償嗎
2020-12-06保險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哪幾類
2020-11-23避免保險合同糾紛應該注意些什么呢
2021-03-17家庭土地承包有哪些程序
2020-12-19拆遷補償時,產權置換和貨幣補償選擇哪種更好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