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請求行政賠償可復議嗎
行政賠償主要是國家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中違法,給當事人造成侵害的。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八條規定,行政賠償可以直接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個月內按照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行政賠償是可以進行復議的,因為如果對行政賠償表示不服的話,這個時候需要在規定的時間提出來,在收到復議之后,一定要給予答復。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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