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債務人是否有抗辯權
有。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一、債權轉讓對債務人有何效力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
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征得債務人的同意。
債務人的同意并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或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
債權在全部讓與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債權人脫離合同關系;
在部分讓與時,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將參加到原合同關系之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
此時,合同權利人一方已由一人變成數人,合同之債成為多數人之債。
二、債權轉讓債務人有抗辯權嗎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轉讓行為就生效,權利的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享有和原債權人同樣的權利,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
根據本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辯權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由于債務人的抗辯權是其固有的一項權利,并不隨權利的轉讓而消滅,所以,在權利轉讓的情況下,債務人可以向做為受讓人的新債權人行使該權利。受讓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債務人權利的行使。
債務人行使的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訴抗辯權、合同撤銷的抗辯權、債權已履行完畢的抗辯權、債權無效的抗辯權、訴訟時效已過的抗辯權等。債務人可以行使這些抗辯權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總結的債權轉讓對債務人的效力,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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