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犯30萬判幾年
經濟犯罪30萬屬于數額特別巨大,經濟犯罪有很多罪名,對于不同的罪名,其立案及處罰的標準不同。
一、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0條)。犯本罪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二、挪用資金罪(刑法第272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貪污罪(刑法第383條)
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對于這個問題我們需要通過法律的規定進行了解,才能知道具體的法律量刑是多久。這也是在經濟犯罪中比較重要的常識,我們可以從本文的內容來進行了解,才能弄清楚法律上的規定。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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