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是未經他人同意,以秘密方式對他人進行拍攝的行為,這是對他人權利的侵害,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偷拍侵犯了公民哪些權利?
1、隱私權
隱私權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舉例來說,比如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住址、電話、公民的身體特征、形象,這些未經許可其他人都不能刺探、公開或者傳播。還有公民的個人活動,特別是在住宅內的活動,不能受監視,不能被窺視,別人不能攝像、錄像,當然法律上監視居住的除外。
偷拍并且將超出公共領域的私人信息在未經當事人允許的情況下在網絡上傳播,確實構成了侵犯他人隱私權。
2、肖像權
對于不涉及隱私的純肖像偷拍,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也就是說,偷拍行為是否侵犯公民肖像權,還需要根據是否經本人同意,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偷拍的肖像等來考量。
3、名譽權
網絡名譽侵權是指行為人在互聯網上故意采用諷刺、謾罵或者捏造事實等手段,通過留言、發布信息或者評論等方法,降低他人的道德品質,降低法人的產品聲譽,造成嚴重后果并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在微博等公共平臺上通過“罵戰”“口水戰”等互相謾罵、諷刺,詆毀他人的名譽,都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譽權。
偷拍者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1、行政責任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行為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十五條規定,侵害隱私權等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3、刑事責任
《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擾亂公共秩序罪的判處標準是怎樣的
2020-12-16公司注冊資金要實繳嗎
2020-11-14有錢買房卻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2021-02-10員工不辭而別的話單位要怎么處理
2021-02-25情侶分手賠償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2021-02-18土地確權女兒可繼承嗎
2020-11-16勞動合同變更是什么,勞動合同變更有補償嗎
2021-03-02企業股東簽競業限制合同合理嗎
2020-11-16聘書能否代替勞動合同
2020-12-11企業如何簽訂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2021-01-29勞動爭議調解期限
2020-12-24壽險合同成立后可以做變更嗎
2020-11-21車輛損失險投保人的義務
2021-02-13保險合同是否成立或生效的依據是什么
2020-11-13生育保險是否屬工資福利
2021-01-28保險的種類可以分為哪些
2021-03-06在房子上刮下來一板磚把車砸了保險公司賠嗎
2021-03-18保險代理人作出的口頭承諾對保險人是否具有約束力
2020-12-28保險代理人的作用
2021-03-14土地承包的主體可以是誰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