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大政辦發[2011]22號文件,大連市要求對本市居民和非本市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購買市內四區和高新園區的住宅房屋時,需要辦理購房資格證明,非住宅、公寓不需辦理。
2、辦理購房資格證明以家庭為單位。未成年子女與父母屬于一個家庭,成年子女單獨為一個家庭。
3、未婚、離婚、喪偶的,辦理購房資格證明不需要出具婚姻證明,繳稅和銀行貸款如需要可做具體咨詢。
4、辦理購房資格證明需要本人或配偶到場,本人或配偶不能到場的,應由代理人持經過公證的委托書代為辦理。
5、年齡未滿18周歲的購房人辦理購房資格證明,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辦理。
6、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購房人辦理購房資格證明,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辦理。
7、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資格證明的有效期為半年。
二、辦理流程
1、受理
在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二樓辦理。
購買大連市市內四區和高新園區的住宅房屋需要辦理購房資格證明,非住宅、公寓不需辦理。需提供要件:
未婚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已婚的:夫妻雙方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離婚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者證明離婚的司法文書及生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外地的,1年以上的社保或納稅證明、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境外人員(含港澳臺、華僑):護照翻譯公證(港澳通行證)、在大連工作(居住)1年以上的證明。
2、繳費
在大連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二樓大連銀行收費窗口辦理。商品房不收費,二手房20元/件。
3、領取購房資格證明
在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二樓26號窗口辦理。受理完成后20分鐘到窗口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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