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子不簽合同該怎么辦
首先進行協商,要求簽訂合同,無效再向法院進行起訴。根據相關的法律依據:租房時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根據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不簽合同就沒有法律保障,應當第一時間找房東簽合同,拒絕簽合同的,可以不租房子。如果是沒有簽合同而住了很長時間的,應當找到能證明有租賃關系存在的證據,否則權益會受到損害。
二、租房不簽合同對誰不好
1、如果不簽租房協議就沒有法律保障,有可能出現很多糾紛。如你把房子租給第三方,你沒有合同就會出現糾紛,并且對你也很不利。當然你如果損壞了什么,也會出現糾紛。還有押金的退還方式,如果沒有在全中同中約定好,也會出現糾紛。所以說在租房時簽訂租房協議可以避免許多糾紛。
2、根據相關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在租房時如果沒有簽訂租房合同,會導致租期不明,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根據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如果租房時不簽訂協議會導致承租人的利益受到損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規定,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規定,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 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小編以案例的形式告訴大家租房不簽合同時該怎么辦,最高人民法院對此作出了相關的司法解釋。其中規定,租房不簽租房合同對雙方權利義務是有一定影響的,但法律并不是強行要求租房時就必須要簽訂合同,或者必須要簽訂書面租房合同。希望小編整理的文章能為大家提供幫助。實踐中因不簽租房合同而產生的糾紛很多,許多時候需要一個專業的律師來幫助您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律霸網站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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