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的行為,不僅擾亂了業已建立的良好的醫療衛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醫者不具備執業的基本條件,醫療服務質量差,同時也侵犯了就診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旦認定構成非法行醫罪的,肯定要嚴格按照《刑法》中的規定進行處罰,那么我國對非法行醫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請通過下文了解詳情。
一、什么是非法行醫罪?
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對于本罪的理解和認定,司法實踐中存在諸多爭議。
非法行醫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制度及公眾的生命健康安全。為了規范中國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行為,保障公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醫療衛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進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非法行醫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我國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非法行醫罪的認定
(一)非法行醫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
1、客體不同。非法行醫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制度和公眾的生命健康安全,而故意殺人罪所侵犯的客體僅是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
2、客觀方面不同。非法行醫罪發生在非法從事醫療活動的過程中,而故意殺人罪的發生一般都不在醫療活動的過程中。
3、非法行醫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限于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而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二)非法行醫罪與醫療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行醫罪與醫療事故罪都屬于危害公共衛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后果,它們的區別主要在于:
1、客觀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關醫療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后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醫務人員在合法的診療護理過程中,違反規章制度,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2、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是不具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而后者的主體是已經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
3、主觀方面不同。前者對行為人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間接故意,但對于違反醫療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是直接故意。后者對造成嚴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只能是過失。
結合《刑法》中的規定,大家此時應該也知道了非法行醫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吧。結合不同的犯罪情節,法律方面規定了不同的量刑檔次,如果在非法行醫的情況下,造成了患者死亡的話,則此時的處罰就是比較重的,一般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么叫非法行醫罪,如何處罰非法行醫?
如何認定非法行醫罪
非法行醫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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