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后怎么辦?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后的情況規定: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時間屆滿時,可以自動續期。
2、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它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或者是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房屋產權年限從什么時候開始算?
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將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來延續使用年限,新實施的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70年后自動續期,對于其他性質下的土地到期后如何處理并沒做詳細的規定,通常都是需要向管理部門申請,通過審批之后交納一定的費用續期。
三、不同性質土地的年限
我國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劃分: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業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此,只要該房屋是住宅樓,產權年限的問題基本不會影響到我們的生活。至于其他的房屋產權年限,類似于商業樓,這些性質的房子產權年限在到期以后,還是應該注重于本省國土部門規定的續期政策。目前我國的土地管理政策已經初步奠定了大的指導方針,隨著時代的進步雖然會不斷的調整,但也不會侵犯到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的。
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
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范本
房屋司法鑒定機構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上海市公證服務收費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2021-03-08行政訴訟可否提起再審或者抗訴
2020-11-10公司未設立已經出資款項如何返還
2021-02-17聯營企業適用破產法嗎
2021-01-25父母離婚小孩有自由選擇跟誰的權利嗎
2020-11-11遺囑怎么寫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
2020-12-24家庭冷暴力離婚能索要賠償嗎
2021-03-11稅務機關可以公告送達稅務文書的情形
2021-01-02家庭暴力引發的故意傷害要如何處理
2020-12-01工資發兩張卡工傷賠償怎么認定工資
2021-01-12擔保合同期限有多久
2021-02-24什么情形下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
2021-03-08物權法(草案)名詞解釋-----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2021-01-20按揭房辦理房產證流程是怎樣的
2021-03-10買賣合同要注意什么
2020-11-30企業污水污染魚塘該賠償嗎
2021-03-12投保人壽保險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2-16車險理賠技巧有哪些
2021-02-28保險合同轉讓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2020-11-22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有什么規定
202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