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中面積糾紛如何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買房提醒
1、在商品房買賣特別是預售商品房買賣中,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出現誤差本身是正常現象,主要是不同階段中面積計量的依據和方法等因素造成的,面積誤差引起的房屋補退問題通常也由合同雙方協商得以解決。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專門就處理此類爭議的法律適用作了較為明確統一的規定。
3、由于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都約定了購房者在合同約定面積少于房屋產權登記面積時方有權主張退還房款,購房者主張上述權利時就需要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從而獲得房屋產權登記面積這一事實。
4、如果購房者認為房屋產權登記面積存在錯誤的,可以通過申請更正登記等途徑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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