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提問:
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給我的是沒有蓋章的請問合法嗎?我是2011年3月進公司的,進公司時簽了,但是給我的那份沒有蓋章,到現(xiàn)在還一直沒有給我交保險,試用期也早過了,請問我該怎么辦?謝謝
律師網(wǎng)站律師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上簽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企業(yè)公章。公司在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勞動法規(guī)定的,但這個問題主要是由公司的過錯造成的,如果因為勞動合同無效導致你的損失,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你可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補繳保險要求經(jīng)濟賠償!
以上就是勞動合同沒有蓋章的相關內容,在用人單位沒有蓋章時,因為是單位的過錯,所以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且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應該注意,單位在勞動合同上的簽字應該是法人代表簽字,蓋的是公司的公章。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哪些必須先復議后訴訟
2020-11-25外貿公司注冊流程有哪些
2020-12-02交通事故鑒定未出能否進行民事賠償
2021-02-07車禍事故賠償協(xié)議
2021-02-14婚內協(xié)議效力與離婚賠償
2021-03-14立遺囑有五大形式五項內容
2020-12-11贍養(yǎng)費能要多少
2021-01-03出租人您清楚自己的責任和權利嗎?
2021-03-11證明房款是誰付的,房子就是誰的嗎
2021-02-09個人轉讓住房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2021-02-08涉外勞動爭議管轄
2021-03-16保險合同代簽名訴訟舉證方要如何舉證
2021-01-01雇主責任險保險合同
2020-12-15保險合同糾紛的產(chǎn)生是保險案件訴訟的前提
2020-11-21公眾責任險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2020-12-06交強險是什么,它與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區(qū)別
2020-11-21汽車玻璃險理賠范圍
2021-01-12再保險公司概述
2021-02-12農村土地轉讓協(xié)議范本怎么寫
2021-01-19土地流轉互換糾紛的處理方法是什么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