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購買的是二手房,那此時也是需要當事人之間簽訂書面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后才能辦理登記備案,完成房產過戶手續。但在簽二手房合同時,也有一些需要當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簽二手房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在交易時產權無法確定。所以,在購買二手房時,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而且購買者要到當地的房產管理部門進行查詢,看房產證上的房屋產權人信息是否屬實。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共有人,作為遺產未分割的房屋很多都存在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等情形。因此,買受人應當和房屋的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3)交易的房屋是否出租。
我國認可房屋“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在二手房轉讓時,得確認交易房屋是否還有租房者在住著。如果在房屋還被別人租賃的情況下,買受人可能會無法即時入住。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在二手房買賣中要分清房屋所處土地是出讓還是劃撥。劃撥的土地政府可以無償收回,出讓的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買受人才可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5)是否影響市政規劃。
作為買受人要查清所購房屋是否面臨拆遷,是否有影響采光等因素。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等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它們在轉讓時有一定的限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的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
(8)物管費用的交割。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等費用有長期拖欠。如果買受人不知情而購買了該房屋,可能要承擔賣房人所欠的全部費用。
二手房雖然已經被他人使用過了,但此時并不妨礙繼續對其居住使用,當然經過使用的二手房,才更能看出房屋的質量。這也是如今二手房受追捧的原因之一。而當事人在簽二手房合同時,就需要對上述幾方面的問題進行注意,這樣才能避免日后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損害。
2020年二手房買賣合同范本有哪些內容?
二手房交易中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手房買賣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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