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中律師實務的特點
由于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特殊性和專業性,律師在房地產開發中的實務和其他業務領域比較起來具有鮮明的特點,具體表現如下:
1、政策時效性強
房地產行業涉及到稅收、金融、規劃、就業、宏觀調控等方方面面的問題,任何一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變化會給該行業帶來巨大的影響。調整房地產行業的法律依據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政策等,尤其是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政策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對房地產行業產生巨大的影響。相對法律、法規而言,政策最大的特點是時效性很強,為了適應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房地產政策隨時都可能會發生變化,這就要求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律師平時必須非常注意收集、學習、掌握各種與房地產相關的政策,迅速掌握各種最新動向,而不能光憑經驗去辦理業務。比如房屋質量驗收,按照以前的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應當由政府管理部門即質監站組織各方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合格證。而2003年國家建設部出臺了新的規定,將質量驗收制改為備案制,政府不再參與組織房屋質量驗收工作,也不再出具驗收合格證,房屋驗收由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五家單位驗收合格后報質監站備案,質監站在各項文件齊全后給予備案。又比如房屋契稅,以前是業主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才需要交納,2005年南寧市政府下文規定2005年6月1日起發生房屋交易行為的,納稅人應在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起30日內繳納稅款,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征收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果律師沒有及時掌握最新的相關政策,在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中就可能給當事人帶來巨額損失。
2、專業性強、涉及面廣
要進行一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就會牽涉到相關領域的許多工作,如征地、拆遷、建筑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廣告、商品房銷售、融資、物業管理、稅收等,涉及的知識面非常廣,而且專業性非常強。如建筑方面就有容積率、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公攤面積、綠化率等專有名詞;房屋銷售涉及按揭、期房、現房、預售、合同備案等;銷售廣告應當遵守國家關于廣告的強制性規定;物業管理方面應當依法處理好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物業費的標準、物業設施的維護與經營、維修基金的收集和管理使用等問題。
3、律師擔任的責任巨大
由于土地資源的稀缺性,土地的價值節節攀高,每一個房地產項目所占有的土地價值少則幾百萬,多則過億,再加上建筑工程費用及國家稅費等,整個房地產項目涉及的資金是非常巨大的。這就意味著律師在為房地產項目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擔負的責任非常大,其所擔負的風險也非常大。我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律師事務所賠償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的律師追償。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所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如果因律師的過錯給房地產公司造成了損失,造成當事人向律師要求賠償,那么其后果很可能是非常嚴重的,因此律師工作的風險和責任是很大的。
4、涉及的法律糾紛多
因為房地產涉及的環節繁多,所涉及的法律糾紛也會非常多。比如在工程建設方面,開發商和施工方就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款項結算等經常出現糾紛。在房屋預售、銷售和交付中買賣雙方也會就房屋質量、裝修、驗收、交付期限、辦證等產生大量的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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