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近年來,中國**公司的股東大會已經能夠正常運作。有的公司非常重視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面對面的溝通,力求從細節上提高公司的公信力。但實踐中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中小股東“所有者缺位”和“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導致資本多數表決權原則被濫用等,股東大會往往由少數大股東控制,嚴重影響了公眾參與公司決策的積極性。同時,中小股東的權利意識相對薄弱。此外,行權成本過高,中小股東普遍存在“搭便車”意識,流通股東參加股東大會的比例很低,維護中小股東權益的各項制度沒有得到充分利用,而中小股東無法通過這些機制爭取自己的話語權,這種中小股東“所有者缺位”的現象將對公司治理的完善造成不良后果。由于中小股東的缺位,上市公司的監管機制難以發揮作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之間的關系已經被破壞,取而代之的是大股東的利益擴張。另外,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是一種委托經營,是以信托為基礎的。由于中小股東所有者缺位,中小股東權益得不到保障,這將降低中小股東對上市公司的信任,從而大大打擊中小股東的投資熱情,影響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股東大會作為合議庭,必須按照多數表決原則作出決議。所謂資本多數表決,是指股東大會根據持有多數股份的股東的意志作出決議。法律將控股股東的意志視為公司的意志,控股股東的意志對少數股東具有約束力。資本多數決是股東大會運作的基本原則,也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原有法律法規的缺陷,資本多數表決原則經常被濫用,中小股東的意見不被大股東重視,不能影響股東大會的決議。因此,我們既要認識到資本多數表決的積極作用和合理性,也要看到多數表決原則的濫用會給上市公司帶來負面影響。此外,對于大股東操縱股東大會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現象,也需要采取必要的救濟措施,如中小股東的缺位和多數表決權原則的濫用,大大削弱了股東大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近年來,我國**公司控股股東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的行為頻發。廣大投資者和監管部門要求完善和加強股東大會制度。這一改革是通過加強中小股東對股東大會召集、召開和決議的影響,弱化控股股東的控制權來進行的。同時,要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中小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為制衡大股東行為提供有效途徑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農村宅基地村里蓋章有效嗎
2021-01-30道路交通事故協議書格式
2021-03-20假焊工證安監局如何處罰
2021-03-22開發商違約訂金能雙倍返還嗎
2020-12-20怎么區分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
2021-03-20贈與財產是否要交稅
2021-01-3065歲老人房子還可以抵押貸款嗎
2020-12-22如何區分挪用公款與借貸公款
2021-03-02房屋私自改造出租合法嗎
2020-12-24違反競業限制造成實際損失如何舉證
2020-12-11哺乳期可以調崗嗎
2020-11-21企業不執行勞動調解協議怎么辦
2021-03-21哪些人適合購買交通意外險
2020-12-03人身保險合同立法中亟待完善的幾個問題(二)
2021-02-16買的分紅型保險,可以理賠嗎
2020-12-29精神病人墜入水井溺亡 保險公司須賠錢
2020-12-05汽車自滑撞死司機保險也得賠
2020-11-11短期團體健康保險產品可以調整產品參數嗎
2020-11-22以房養老保險是什么意思
2021-01-06貨車貨運出險如何理賠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