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合同這種合同通常是由朋友、親戚和熟人介紹給雇主的。雙方僅作口頭承諾。由于感覺或麻煩,沒有正式的書面合同文件,也沒有簽字認可。一旦發生糾紛,就沒有證據了
簡單合同雖然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但內容過于簡單,基本要素不完整,沒有必要的細節約束。如用人單位解除合同、違約的調查條款等,“黑匣子”合同或“單方”合同往往明顯偏向用人單位,大多是用人單位根據自身利益事先制定的,只強調用人單位的權利和農民工的義務,很少涉及農民工的利益。這類合同往往內容模糊,濫用了所謂的解釋權抵押合同少數用人單位要求農民工在上班前抵押部分證件和財產。用人單位隨意辭退農民工時,不得以各種理由返還抵押物?!秳趧雍贤ā返诰艞l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為了應付勞動保障部門的檢查,有的用人單位準備了兩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合法規范的假合同,只有用人單位保管,但實際上沒有實施。另一種不規范、不合法的實物合同由雙方持有并實際執行一些用人單位合同要求勞動者遵守所謂的“工廠規章制度”,并利用這些規定要求勞動者加班,使強迫勞動合法化。有的甚至規定了嚴格的吃飯時間和上廁所時間,剝奪了勞動者的人身自由,有的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要求勞動者“自理,以防萬一”,企業對合同中的“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這類用人單位大多出現在建筑、化工、礦業等高危行業。工人千萬不要冒險,否則不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一旦發生事故將面臨巨大的成本壓力。當然,即使簽訂了這樣的合同,只要是對方造成的傷害,勞動者仍然可以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保障和法律部門提起仲裁或訴訟,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應當包括哪些內容,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規定:(一)名稱,用人單位的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地址和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地點(五)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列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除前款規定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等事項,福利等事項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用下列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工資支付記錄,如蓋章的工資單和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考勤卡、工作卡等,等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力證據工作記錄、出差證明等
您還記得以上所有內容嗎?關系到自己的合法權益,趕快學習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拆遷安置房可以貸款嗎
2021-02-25違反勞動安全法的責任
2021-02-18新舊《專利費減辦法》的不同之處
2021-03-11生活不困難也能索要贍養費嗎
2020-11-28法院出的調解書無法執行怎么辦
2020-12-18冷暴力屬于校園欺凌嗎
2021-01-01遺產繼承沒有第一第二繼承人如何繼承
2021-01-09股東離職是否有競業限制
2021-01-30酒駕判緩刑會解除勞動關系嗎
2021-01-22提前退休工種有哪幾種
2020-12-22員工工傷身亡家屬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2021-02-15各類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主要包括哪些
2021-03-11私家車保全險多少錢
2021-01-23未履行必要勘驗義務 保險公司應承擔理賠責任
2020-11-08如何解決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問題
2021-01-30怎樣改變土地用途
2021-03-06為什么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登記對抗
2021-02-27舊房拆遷與危房拆遷有什么區別
2021-01-28補償不合理找誰來處理
2021-03-22拆遷獎勵的標準是什么呢,去哪里查詢
20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