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有關規定,勞動爭議申請調解的,一般自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達成調解協議。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
有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調解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述事實和理由,耐心指導,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第十四條? 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訂立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調解組織蓋章后生效,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由當事人履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根據我國有關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調解的,一般是自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調解協議。如果不能達成協議,他們可以申請仲裁。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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