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違約時能解除合同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規定:
合同訂立以后,當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即是該當事人違約。
違約的形式有很多,包括遲延履行債務、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不按約定的地點履行等。
當事人一方有違約行為并不必然導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權,只有在一方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權。
合同解除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1、合同解除一般只適用于單方違約的情形,在雙方違約的情形下則比較復雜,要看哪一方的違約是根本違約,解除權的行使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2、從自我保護意義來講,并不是只要對方違約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斷這種違約是不是根本違約,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也就是說,合同解除權的行使要符合正當目的。
3、從交易成本角度來分析,合同解除意味著交易失敗,一方違約就解除合同,將給市場交易帶來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給市場交易秩序和安全帶來沖擊和破壞。
4、一般來說,合同的目的是與合同的主要義務聯系在一起的,違反主要義務將使合同目的難以達到,而單純違反依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附隨義務,一般不會導致合同目的喪失,不能據此解除合同。
5、不適當履行與合同解除。不適當履行是指債務人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嚴重,一般要求采取降價和修補辦法予以補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夠修理,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修理瑕疵。給予非違約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權利,實際上使他獲得修補瑕疵的機會,從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一方違約另一方要解除合同,可以根據合同的內容來看,只要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就可以去解除,還可以去追究對方違約金。更多一方違約時能解除合同或是解除合同的做法,歡迎律霸網網站咨詢了解,找專業的律師為你詳細講解清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哪些情形不被認為是醫療事故
2021-02-16抑郁癥離婚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04已被抵押的房產能申請財產保全嗎
2021-01-14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有哪些
2021-01-07個體診所助理醫師獨立執業如何處罰
2021-01-13房屋整改延期如何理賠
2020-11-10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2021-02-14學生在體育課上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2021-03-03拆遷安置協議書怎么寫
2020-11-16小產權房的物權轉移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2021-02-13房產證抵押給銀行可以轉賣嗎
2020-12-13辭退實習期員工違法嗎
2020-11-16壽險種類具體包括哪些
2021-01-03第三責任險處理時注意什么
2020-11-08江泰保險旅游意外險
2020-11-08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貨損賠償糾紛案
2021-01-30本案保險合同中免責條款無效嗎
2020-12-12重復保險怎么賠
2020-12-25未按期交費保險公司可以不賠償嗎
2020-12-29怎么走出車險理賠誤區
20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