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執行財產分割協議書應該怎么辦?
可以起訴解決,協議離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義務,另一方可以以離婚協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離婚協議對當事人存在法律約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備當然的法律效力。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僅對其進行的是形式上的審查,在未經法院依法確認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認為其當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仲裁機關的裁決、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等中的財產部分可以強制執行外,其他文書在未經有權部門依法確認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請執行。
二、怎樣寫民事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寫明以下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名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與地址.
民事訴狀的格式.項目和應具備的內容由四部分組成:
(1)首部:標題寫明民事訴狀.當事人如系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應寫明它們的名稱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聘務.
(2)請求事項.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的訴訟標的.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議的具體問題.要寫得明確.具體,如要求損害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以及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繼承遺產,等等.請求應合理,切實可行.
(3)事實和理由,這是訴狀的主要部分.事實部分主要上寫明了被告人侵權行為的具體事實或當事人雙方權益爭執(或糾紛)具體內容,以及被告一方所應承擔的責任.要注意把雙方發生權3益爭執的時間.地點.原因.情節.事實經過,以及基本能說明問題的東西具體寫明.尢其要著把被告人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當事人雙方爭執焦點任和分歧清楚,如果原告在糾紛中有一定過錯而應負一責任,也應實事求寫明,以便法院全面了解事態真相,分清是非.事實寫清楚后,還要提供能證明所控事實的各種證據(包括證人證言.證書.物證.視聽資料等),證人的姓名.職業.住址.證據的來源和交驗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理由部分,主要根據上述事實和證據,寫明認定被告人侵犯行為或違法行為的性質,所造成的后果以及應承擔的具體責任,并說明理由.然后還要寫明所請求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這部分寫完,正文即結束.
接著可行文如下:"據上述要求請依法判決,"此致xxx人民法院".
有財產分割協議書的情況下對方拒不執行也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可是,像這種事情不能因為對方拒不執行就束手無措了。盡快的收集相關證據起訴,才可以使得財產分割的這件事情落到實處,而且,有合法有效的財產分割協議書的話,勝訴率也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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