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一年可反悔財產分割嗎?
如果有任何一方覺得當時分割的不公平,反悔了,可以在一年以內提起訴訟,但是,法院經審查后,如果沒有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會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協議反悔起訴法院的,一般不會得到法院支持,除非你能證明當初訂立財產分割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協議反悔,關鍵在于如何認定雙方在離婚時達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是否存在欺詐和脅迫行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失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脅迫行為。因此,當事人可根據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財產時是否存在有欺詐和脅迫行為。
二、離婚雙方對房子怎么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準備協議離婚的,應該在民政局簽訂離婚協議書,對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及子女撫養等重要問題作出約定。如果在一年一方反悔,認定當初分割存在不公平情況時,隨時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重新分割。當然,法院會根據調查的事實嚴格把握。
最新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離婚債務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乙方不同意解除合同怎么辦
2020-12-09網絡仲裁對網貸有用嗎
2020-12-22變更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需要帶什么資料
2021-02-11什么是遺囑 怎樣立遺囑
2021-02-07離婚孩子共同撫養怎么撫養
2020-12-19股權已經質押償還債務,是否可以查封土地
2020-12-06地役權是否適用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2020-11-19政府非法拆遷怎么處罰
2020-12-18不帶薪年休假屬于勞動糾紛嗎
2020-12-17經紀及管理合同是委托合同嗎
2021-03-05三責險的賠償金額如何計算
2020-11-09保險法告知義務有哪些范圍
2021-01-11下述保險公司責任是否應該免除
2021-02-05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有哪些基本程序
2021-02-24賠款準備金 ClaimReserve
2020-11-28什么叫不足額投保?其后果是什么?
2020-12-18拆遷補償合同糾紛時效怎么認定
2021-02-15違建的門面房拆遷有補償嗎
2021-02-07違建拆除通知書限幾天
2021-01-13補償不合理找誰來處理
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