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顧名思義是指婚姻關系當中的一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就已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這部分財產都是作為夫妻個人財產進行認定的,那么在離婚的時候也就不會進行分割。那現實中我們是怎么對婚前財產進行界定的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1、個人婚前財產中婚前取得的財產
不動產以及某些動產的取得日期是有據可查的,如:汽車、房產(房產證或備過案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存折、公司股份,這些財產在資料上記載有明確日期,只要早于 上的日期,就無需其它證據。
其它動產如珠寶、古玩、家電等,正規發票顯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證據。若沒 有發票則需要其它證據證明,比如合同、支付憑證(最好是銀行轉賬憑據)、收據等,此時 婚前有一定價值,它的證明效力明顯比合同、收據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2、使用婚前財產在婚后取得的財產
婚前財產在婚后并非不會變化,例如:①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了,取出來重新存入, 就變成了婚后的存款;②婚前的錢在婚后買了車;③婚前的房產在婚后賣了;④股市上不斷 買賣股票、存取現金……
以上情況只要一方能證明婚后取得的財產是由婚前的財產轉變而來, 仍然視為其婚前 個人財產。在以上示例中需要如下證據:
①舊存單復印件、取款及存款時銀行所有憑據(最好存取款在同一天同一個銀行同樣 的金額)、新存單。
②婚前存單、取款憑據(取款總金額大于或等于汽車價格)、汽車發票。
③舊房產證復印件、房屋買賣合同、收據復印件、稅費繳納憑證、存款憑據(建議當 日將全部房款存入銀行)。
④股市問題比較復雜,最簡單的辦法是只取不存,這樣確保在婚前開的賬戶內本金始終都是個人財產;如果要存入婚前財產,務必參照①、③保存證據;如果存入了,萬一發生 爭議就很難扯清楚了。但是,即便本金全部是個人財產,炒虧了個人承擔,賺了的部分卻 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律霸小編提醒您: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最好采用書面形式,以免日后出現糾紛無據可依。
導讀:由于婚前財產系夫妻一方的個人的,因此不需要約定或公證,在收集證據時完全不必 與對方商量。建議將有關證據盡可能保存在可以信賴的親人或朋友處,以防被配偶發現后 引起糾紛。如果不方便將原件交給別人,也務必將全部復印件送出保存。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下財產屬于個人婚前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 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為個人婚前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 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為個人婚前財產;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為個人婚前財產,當然, 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為個 人婚前財產;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 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婚前財產。
對婚前財產的正確界定是關系到當事人合法利益的事情,因此千萬不可馬虎。另外,實踐中在這一塊是比較容易產生糾紛的,因此要是你不清楚該如何解決所遇到的糾紛,建議先來電咨詢一下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
婚前財產需要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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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婚前財產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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