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搶奪罪數額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搶奪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搶奪公私財物的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構成搶奪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搶奪罪罪行處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263條關于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5、搶奪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標準,是不是一定給予刑事處罰?
搶奪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處罰:
(1)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屬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動投案、全部退贓或者退賠的。
(3)被脅迫參加搶奪,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6、行為人搶奪,在哪些情形下屬于酌情從重處罰情節?
(1)搶奪殘疾人、老年人、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的財物的。
(1)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等款物的。
從法律中的規定來看,搶奪罪屬于侵犯他人公私財產的犯罪,而這也屬于典型的數額犯,意味著在定罪或者處罰的時候就必須要充分考慮到犯罪數額才行,這樣才能更好的做到罪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而構成搶奪罪,一般數額在較大范圍內的話,那都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2020年最新搶奪罪量刑標準
2020搶奪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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