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參加民事訴訟過程中,經(jīng)常會遇到一些專業(yè)性問題,比如傷殘等級鑒定,這時要通過司法鑒定來完成。司法鑒定是非常嚴謹?shù)姆苫顒樱幸欢ǖ牟僮鞒绦颍渲蟹謩e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那么司法鑒定的特殊程序包括哪些環(huán)節(jié)?小編結合有關資料給大家分析下。
一、司法鑒定的特殊程序包括哪些環(huán)節(jié)?
1、初次鑒定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鑒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鑒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請并經(jīng)司法鑒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鑒定人完成委托事項。
2、補充鑒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
(1)發(fā)現(xiàn)新的相關鑒定材料
(2)原鑒定項目有遺漏
3、重新鑒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1)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yè)務范圍或者執(zhí)業(yè)類別進行鑒定的;
(2)送鑒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鑒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jù)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
(6)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的;
4、復核鑒定
對鑒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鑒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復核鑒定。復核鑒定除需提交鑒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原司法鑒定文書。
5、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鑒定機構在法定或者約定的鑒定期限內完成司法鑒定后,應當按時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司法鑒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兩份由司法鑒定機構存檔。
6、出庭
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鑒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鑒定人執(zhí)業(yè)證書》。
二、司法鑒定期限是多久?
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jīng)向委托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jīng)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法醫(yī)精神病鑒定及司法會計鑒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鑒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鑒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以上就是小編總結的司法鑒定的特殊程序包括哪些等有關知識。從中不難看出,司法鑒定的特殊程序比一般程序多了重新鑒定、補充鑒定的環(huán)節(jié)。當事人對初次鑒定結論不滿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如果司法鑒定機構發(fā)現(xiàn)原鑒定項目有遺漏,也可以進行補充鑒定。之后會進入到復核鑒定的環(huán)節(jié),確定無誤的話,鑒定機構出具鑒定結論。
醫(yī)療事故鑒定、司法鑒定,怎樣處理兩者沖突?
司法鑒定費用誰承擔?
司法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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