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該怎么處理?
1、經過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評定。
2、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進行驗收。
3、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是經過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達到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進行驗收。
4、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雖然改變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驗收。
5、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二、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質量?
(1)做好施工準備工作階段質量管理這是保證施工現場質量的前提。在工程開工前,根據建設項目的施工圖紙、建設地點、自然條件和技術經濟指標向主管工程部門和工程管理人員進行交底并明確該工程的質量要求。工程承攬后,要根據工程特點和業主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以保證整個工程施工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全面實現合同目標。
(2)重視人的管理,加強團隊合作人是決定工程優劣成敗的關鍵。只有合理的組織人力資源,具有嚴明的組織紀律,高水平的技能,才能做出高質量的工程。營造和諧共榮的氣氛,分工明確,職責分明,團結協作,使每個人都感覺到自己是建設團隊中的一員。另外,獎罰分明,舉辦生產勞動競賽,從精神和物質上激勵他們,增強凝聚力,使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人員和技術施工人員都發揮最大的創造力。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281條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26規定,“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采購的設備的質量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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