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越來越多的刑事案件已經離不開司法鑒定了,司法鑒定能給予案件審理更大的證據支持,方便法院根據案件情況進行案件審理和審判,在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中通過的《吉林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也對吉林省司法鑒定程序做了詳細介紹,接下來律霸的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吉林省司法鑒定程序。
一、司法鑒定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司法鑒定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鑒定機構和鑒定人依法對案件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研究、鑒別并作出結論的活動。司法鑒定包括司法醫學鑒定、司法精神病鑒定、物證技術鑒定、司法會計鑒定,訴訟中涉及的產品質量、建筑工程、資產評估、價格、知識產權鑒定,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以下簡稱司法機關)認為訴訟中應當進行的其他鑒定。
第三條 司法鑒定遵循科學、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
第四條 司法鑒定實行回避、保密、時限、錯鑒追究制度。
第五條 司法鑒定實行“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辦法。
第六條 鑒定機構和鑒定人依法獨立進行司法鑒定,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
第七條 凡持有司法鑒定相關資料的部門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向鑒定機構提供該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
二、司法鑒定程序
第二十二條 司法鑒定可以由司法機關依法自行決定進行,也可以由當事人、律師、訴訟代理人申請,司法機關決定,委托鑒定機構鑒定。鑒定申請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三條 司法機關決定不予鑒定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鑒定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級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機關收到復議申請后,應當在十日內作出答復。
第二十四條 需要委托省政府指定醫院進行鑒定的,由司法機關鑒定機構委托。省政府指定醫院出具人身傷害醫學鑒定后,司法機關鑒定機構或者司法鑒定委員會負責法醫學專門問題的鑒定。
第二十五條 司法機關需要委托社會專業鑒定機構鑒定的,由其內設的鑒定機構委托,辦案部門不得自行委托。第二十六條 司法鑒定的受理,按照以下程序辦理:(一)查驗鑒定委托書;(二)聽取委托機關或者委托人介紹與鑒定有關的情況和鑒定要求;(三)審查、核對送鑒的檢材、樣本和資料;(四)決定受理的,填寫司法鑒定受案登記表。第二十七條 司法鑒定需要損毀、用盡檢材的,應當征得委托人書面同意。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運用標準化檢驗技術的,應當按照現行的技術標準進行。司法鑒定采用儀器設備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質量認證,方可出具鑒定有關數據。
第二十九條 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鑒定時,應當根據鑒定工作需要確定鑒定人人數,但至少不得少于兩人。對女性進行身體檢查時,應當有女工作人員在場。
第三十條 鑒定人在司法鑒定過程中遇到下列情況,經所在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中止鑒定:(一)在鑒定過程中發現自身不能解決的技術問題;(二)確需補充鑒定資料而無法補充的;(三)被鑒定人不配合的;(四)委托鑒定的司法機關或者鑒定申請人要求中止鑒定的。
第三十一條 司法機關鑒定機構不得聯合鑒定。確有必要需聘請其他司法機關鑒定機構的鑒定人參與鑒定的,須征得鑒定參與人所在單位的同意。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律師、訴訟代理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依法提出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的申請,由司法機關決定。司法機關決定不予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級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機關收到復議申請后,應當在十日內作出答復。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機關應當決定進行補充鑒定:(一)發現新的相關鑒定資料;(二)原鑒定項目有遺漏;(三)其他需要補充鑒定的情況。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機關應當決定進行重新鑒定:(一)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司法鑒定資格的;(二)送鑒資料失實或者虛假的;(三)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四)其他因素可能導致鑒定結論不正確的。重新鑒定不得由原鑒定人進行。
第三十五條 省政府指定醫院出具的鑒定結論需要補充鑒定和重新鑒定的,司法機關只能另行委托省政府指定的其他醫院進行。
第三十六條 同一案件出現兩個不同鑒定結論需要重新鑒定的,由司法機關委托市(州)或者省司法鑒定委員會鑒定。偵查工作涉及的特殊專門性問題需要重新鑒定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第三十七條 司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司法鑒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終局鑒定。
第三十八條 本省技術力量無法解決或者因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委托省外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鑒定的,由辦案機關提出申請并征得本系統省級司法機關的同意,報省司法鑒定委員會審批。偵查工作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需要赴省外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第三十九條 司法鑒定費用的收取應當依法進行。
以上就是律霸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吉林省司法鑒定程序的相關內容,根據案件需要,可由司法機關、鑒定醫院或者社會專業鑒定機構做鑒定,司法鑒定機構會秉持公平公正原則,為當事人、律師、訴訟代理人負責。了解了具體的吉林省司法鑒定程序,也是日后在法律問題中維護自身權益的自我保護方法,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咨詢律霸焦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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