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刑事自訴案件應注意什么事項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不經過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2、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適用調解,原告在法院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訴。
3、被告人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以提出反訴。所謂反訴,就是被告人作為被害人控告自訴人犯有與本案有聯系的犯罪行為,要求人民法院進行審判。
4、自訴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無論是作為被害人還是作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有權提出申訴。
二、提起刑事自訴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提起刑事自訴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l)屬于《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的3類案件,如被害人按該條第3項規定起訴時,還必須符合該法第86條、第145條規定,提供有關部門不立案、不起訴或維持不起訴決定等有關材料。
(2)屬于本法院管轄的。
(3)被害人告訴的。
(4)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5)被指控的犯罪沒有超過法定追訴期間。例如,根據我國《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故意傷害案(輕傷)的法定最高刑是3年。根據《刑法》第87條第1項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司法機關不再追訴的。在這種情況下,被害人仍提起刑事傷害自訴就沒有法律依據了。
屬于刑事自訴案件的,允許受害人及其直系親屬直接去法院提起自訴,而其中也要求滿足規定的條件之后,法院也才會受理。當然如果發現自訴案件嚴重危害到了社會秩序或者嚴重侵犯了國家利益的話,則也是有可能從自訴轉為公訴案件,之后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哪些案件屬于刑事自訴案件
刑事自訴案件反訴狀怎么寫
侵占罪屬于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鑒定書拿到下步該怎么辦
2021-02-25強拆程序違法是否需要賠償
2021-03-15法律援助對象及范圍
2021-01-27股東代表訴訟中以誰的名義提訴訟
2020-12-01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配?
2021-01-26車禍面部傷殘賠償多少錢
2021-02-19領結婚證會查精神殘疾病史嗎
2020-12-10啥時候提出放棄繼承權
2021-02-23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變更勞動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3-04工會的社會職能
2021-02-05公司申請破產不給員工補償是否合法
2020-12-06人性化的意外保險怎么賠付
2020-11-27飛機延誤酒店怎么處理,飛機延誤無法按時入住酒店怎么辦
2021-01-16保險受益權的喪失與保險合同的解除
2021-02-16保險合同糾紛適用什么規定
2021-01-10保險保全手續怎么辦
2021-03-04沒有貨運資格證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0-12-29互聯網保險的優勢是什么
2021-01-03購買財產保險后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2021-02-10國有劃撥土地轉讓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