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限制人身自由多長時間可以提起行政復議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拘留的決定后,被行政拘留人有異議的,可以處行政拘留決定作出60天內申請行政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二十一條?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拘留暫緩執行適用條件
1、被拘留人依法申請了行政復議或者提起了行政訴訟
這是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前提條件。如果被拘留人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則不得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同理,如果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決定前,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復議決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經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訴訟的,對被拘留人也不得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
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申請,既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提出,但都必須在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尚未執行或者尚未執行完畢前提出。因為如果行政拘留決定已實際執行完畢,就不存在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問題了。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必須由被拘留人親自提出,其近親屬及其他人均無權提出。
3、公安機關認為對被拘留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
這是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關鍵條件。如果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對被拘留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會發生社會危險的,則不能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這里所稱的“不致發生社會危險”,主要是指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被拘留人不會逃跑、干擾和阻礙證人作證、串供、毀滅、偽造證據、再次實施違法犯罪等情形。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拘留的決定后,被行政拘留人有異議的,可以處行政拘留決定作出60天內申請行政復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反擔保(保證)合同
2020-11-18仲裁和訴訟解決民事糾紛有哪些方式
2021-01-28如何區分夫妻共同債務和夫妻個人債務
2020-12-21商標侵權是否必須要物證
2021-02-19不知情的輕微碰撞算肇事逃逸嗎
2020-12-11婚姻關系確認案件能否使用調解
2020-11-09駕照屬于行政許可嗎
2021-02-22因公殉職認定標準是什么
2020-12-29合同生效的要求需要哪些
2021-03-04出租人拒絕維修水管,該怎么辦
2020-12-15意外傷害險的賠與不賠
2020-11-30有產品責任險的產品可不可以放心購買
2021-01-05人身保險合同轉讓的分類
2021-03-05保險人在賠償后有哪些權利
2021-01-11保險合同的變更可以表現為什么
2021-02-17被保險車無證駕駛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2021-01-18保險公司變更出資人股權轉讓審批是怎么進行的
2021-02-04交通意外保險協議
2020-11-24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
2020-12-16協議拆遷是否有法律依據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