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院離婚虛構債務是否犯法
最高院離婚虛構債務是犯法的。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時候,如果一方虛構共同債務讓雙方共同承擔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如何證明配偶虛構夫妻共同債務
偽造虛假債務是侵占夫妻共同財產的諸多手段中最為惡劣的一種情形,在訴訟過程中一經查實屬偽造債務,法院一般會以妨礙民事訴訟活動給予司法處罰。但在實踐中,給予處罰的相對較少,主要原因是查實偽造相對困難,一般的做法是對該債務不予認定。但即便是這樣,對受害方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實踐中,編造的虛假債務數額常常不小。究竟該如何應對虛假債務呢?可從以下四個方面來探究:
1、找到該債務的債權人要求說明債務形成的來龍去脈。虛假債權人大多編造的理由是,對方因公司經營需要向對方借款,若該債款不是用于股東出資,則不應由個人承擔。
2、在訴訟中,若只有借條,而債權人不出庭作證,則該借條一般不會認可。
3、若該借款并沒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則只能算作對方的個人債務,不應由配偶承擔。
4、從借款的時間上的紕漏來說明該筆借款的虛假性,或根本沒必要用該筆借款,來達到不予認可該債務的目的。
生活中我們往往可以發現,一些人為了躲避債務,會隱瞞自身的財務情況,或者是轉移自己的財產。要知道該行為嚴重影響他人的權利,對社會的和諧發展也造成嚴重的影響,對此,我們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為自身的合法權利進行簡單的維權。
夫妻債務協議書如何寫
夫妻債務是共同償還還是連帶
夫妻債務如何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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