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息怎樣約定才合法
對于借款的利率,法律規定了三個區間,低于24%的利率完全受國家法律保護,在24%至36%這個期間的屬于自然利息,法律并不禁止,但也不賦予強制執行力,已經履行的不能要求返還,沒有履行的法律不支持,超過36%的部分一律無效,法律不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借條、欠條、借款協議等借款憑證上沒有寫明利息,或者沒有通過口頭等其他方式達成利息的協議,法律直接認為該借款在借款期間沒有利息,法律不保護利息的請求。如有其它疑問歡迎來律霸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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