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案再審過時效期怎么辦
根據(jù)實際情況,先由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之后,法院才可能會決定將其案件進入再審程序。
1、《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nèi)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一十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依當事人的申請對生效判決、裁定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予受理:
(一)再審檢察建議書和原審當事人申請書及相關證據(jù)材料已經(jīng)提交
(二)建議再審的對象為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本解釋規(guī)定可以進行再審的判決、裁定
(三)再審檢察建議書列明該判決、裁定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情形;(五)再審檢察建議經(jīng)該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一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依當事人的申請對生效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十日內(nèi)裁定再審:
(一)抗訴書和原審當事人申請書及相關證據(jù)材料已經(jīng)提交
(二)抗訴對象為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本解釋規(guī)定可以進行再審的判決、裁定
(三)抗訴書列明該判決、裁定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情形。
造成這種現(xiàn)狀的原因包括:申訴案件復查的職責分工不夠明確;錯案申訴復查階段的律師參與不足,自我糾錯的申訴再審制度存在缺陷,認定錯判的證明標準不夠明確。要改變這種狀況,就要建立相對中立的刑事申訴復查機構,改良再審刑事案件合議庭的組成模式,明確刑事申訴案件再審的證明標準。
對于再審程序,作為糾正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或裁定,所采取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并對案件重新審理。在我國訴訟中的再審程序是一項重要制度,這個程序主要強調了在事實認定或法律適用,凡是發(fā)生錯誤,則應通過再審程序加以糾正,這一制度貫徹了我們國家對有錯必糾和有錯必改、以及事實求是,司法公正的司法理念。
上文對“錯案再審過實效期該怎么辦”的問題解答,根據(jù)實際情況,先由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之后,法院才可能會決定將其案件進入再審程序。作為再審程序,糾正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等所采取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更多相關法律問題,律霸網(wǎng)提供專業(yè)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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