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怎么認定
(一)本罪既遂與未遂的界限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并未產生恐懼情緒,因而沒有交出財物;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懼,但并未交出財物,均屬于敲詐勒索罪的未遂。
(二)本罪與的界限僅從字面看,“威脅”既是搶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詐勒索罪的基本行為方式。但是,其威脅的特定內涵不同:
(1)從威脅的方式看,搶劫罪的威脅,是當著被害人的面直接發出的;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當面發出,也可以通過書信、電話或第三者轉達。
(2)從實現威脅的時間看,搶劫罪的威脅表現為揚言如不交出財物,就要當場實現所威脅的內容;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則一般表現為,如不答應要求將在以后某個時間實現威脅的內容,但是當場實現的也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3)從威脅的內容看,搶劫罪的威脅,都是以殺害、傷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脅;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內容則比較廣泛,包括對人身的加害行為或者毀壞財物、名譽等。
(4)從非法取得財物的時間看,搶劫罪是實施威脅當場取得財物;而敲詐勒索則可以在當場,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見,這兩種犯罪中的威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如果案件事實同上述搶劫威脅的各特點相符合,應以搶劫罪論處。如果其中有一條不符合,則應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三)本罪與的界限在實踐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員、海關緝查人員、工商管理人員以及稅務人員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敲詐他人錢財,似乎與招搖撞騙罪相同,實則
1、行為特征不同。招搖撞騙罪是以騙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詐勒索行為雖然也可能含有欺騙的成分,但卻以威脅或要挾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財物的心理狀態不同。在招搖撞騙罪中,被害人在受騙后,“自愿”交出財物或出讓其他合法權益;而敲詐勒索行為則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懼,出于無奈,被迫交出財物或出讓其他財產性利益。
3、獲取利益的范圍不同。招搖撞騙罪所獲取利益范圍比較廣泛,既包括財物或財產性利益,又包括非財產性利益,如騙取某種職稱或職務,政治待遇或榮譽稱號等;敲詐勒索罪所獲取的僅限于財物。
4、侵犯的客體不同。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社會管理秩序;敲詐勒索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人身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敲詐勒索罪二十萬怎么量刑
敲詐勒索罪中金額達到二十萬認定為數額巨大,根據刑法規定處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際中,敲詐勒索的行為還是時常有的,特別是在晚上,所以,大家要注意安全,遇到敲詐勒索,先把錢財給他,然后回家報案。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健康。如有疑問請登錄律霸網平臺咨詢在線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王春海律師,男,畢業于燕山大學法學專業,山東濱藍律師事務所主任,專職律師。 自執業以來,一直從事房地產、公司、金融等法律事務,在為房地產、公司企業、銀行、擔保公司、政府機構等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該律師以其優良的專業化服務和勤勉的敬業精神贏得了廣大客戶的好評。 先后為濰坊信悅房地產有限公司、濰坊市家福置業有限公司、濰坊市一鼎裝飾有限公司、濰坊萬泰裝飾設計有限公司、濰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行、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山東津海油氣能源有限公司、彩娜菲詩(中國)全國連鎖機構等多家單位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為濰坊市濱海地稅局、濰坊市坊子區招商局、濰坊市坊子區安監局等多家政府機關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濰坊市奎文區集體資產改制專項法律服務工作。 聯系方式:17861215566
不動產糾紛管轄范圍
2021-01-11虛擬貨幣是什么
2021-03-15公司雇傭童工怎么處罰,雇傭童工罰款怎么罰
2021-01-13離婚夫妻財產房屋分割問題
2020-12-23請問父母有退休金能否申報贍養
2021-01-20很少盡贍養義務能分撫恤金嗎
2021-02-26店主不履行合同該怎么辦
2020-11-21房產證可以抵押給個人嗎
2021-03-08勞動關系解除后用人單位須在15日內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2021-02-28試用期合同范本
2020-12-09哺乳期內被調崗
2021-01-28剎車失靈乘車人跳車受傷交強險怎么賠償
2021-03-03交通意外險與人身意外險有何區別
2020-11-11飛機延誤4小時有賠償嗎
2021-01-09荊門市消委會點評保險合同
2021-02-25保險受益人具有怎樣的法律制度
2021-03-11物權法釋義第二百四十七條
2020-12-21土地承包合同訴狀范本格式是什么
2020-11-25土地承包的主體可以是誰
2020-12-27《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解讀
20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