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今年16周歲,和同伙5人因在學校門口采取威脅、恐嚇、毆打等手段搶劫學生現金,被捕后調查了半年,最終承認搶劫7次金額共200余元。現在宣判判刑8年。請問量刑是否合適?能否上訴?如上訴改判幾率大不大?能否減刑?
律師解答:
多次搶劫量刑應在十年以上,但是因是未成年人所以法院減輕了處罰,判處八年也在法定量刑幅度內。如無法定事由上訴改判的幾率不大。至于能否減刑要看在監獄服刑的表現了。
相關法律知識:
(1)處罰: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槍”,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依的規定定罪處罰。
(2)加重處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六·準搶劫:
1.持槍,管制刀具等搶奪的,按搶劫罪論處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罪怎么認定和處罰
2021-02-02解除同居關系是否退彩禮錢
2021-03-10企業固定資產轉入清理是怎么辦
2021-03-16最高院關于擔保法的6個重要疑難問題的司法觀點
2021-01-27締約過失責任是什么
2021-01-05公司非破產清算有哪些操作流程及要點
2020-11-18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是什么
2021-01-30發生勞動爭議的公司注銷會造成訴訟變化嗎
2021-03-16產品責任險的由來和發展
2020-11-18保險合同的體現形式包含有哪些
2021-03-03保險受益人具有怎樣的法律制度
2021-03-11保險責任期限及免責條款的約定合法有效,投保人應屬未如實告知
2021-03-13簽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項都有哪些
2021-02-14土地使用轉讓的原則是什么
2021-02-07土地轉讓合同有效嗎
2021-01-09拆遷房辦理房產證時能否改名
2021-03-12征地拆遷工作流程
2020-11-28拆遷房房產證辦理流程和辦理材料有哪些
2021-03-18強拆沒有合法手續可以要求合理補償嗎
2021-03-26正確的房屋拆遷評估是怎樣的
202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