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部全國礦產儲量委員會和全國地質資料局的工作任務和各個地區及一些工業部門均有密切的關系,為了便于進行工作,現將這兩個機構的工作任務通知如下,希望參照執行。有關具體事項,由地質部商各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一、地質部的全國礦產儲量委員會,是審查和批準各種礦產儲量的國家機關。其工作任務是:1.審查和批準較重要的、可供國營礦山企業設計使用的礦產儲量報告,指出其能夠滿足工業要求的準備程度并建議地質勘探部門改進工作提高質量;2.制定礦產儲量等級分類總則、各種礦產儲量等級分類的應用規范、地質勘探總結報告編制規范以及提交礦產儲量報告的手續和程序的規定等;3.對各審查礦產儲量的機構,進行業務上的指導。
二、地質部的全國地質資料局,是統一管理全國各種地質資料的國家機關。其工作任務是:1.收集全國各有關部門所編寫的各種地質工作報告,進行整理、登記、統計與保管,并且編制地質資料文獻目錄供各有關部門使用;2.對全國各有關部門每年所進行的各種地質工作進行登記與統計;3.對全國有工業意義的礦產地及地下水進行登記,并結合庫存資料編制礦產產地資料匯編和礦產分布圖;4.編制礦產儲量通報和全國礦產儲量平衡表;5.綜合研究地質資料提供領導及有關部門便于計劃地質勘探、礦山開采和安排需要礦物原料工業的基本建設;6.對各有關部門的地質資料工作進行業務上的指導;7.制定地質資料匯交、地質工作登記、礦產地及地下水登記等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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