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條 【調解與和解中自認的效力】在訴訟中,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后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
條文注釋
本條是調解或和解中的自認不具有證據效力的規定。
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的目的對于己不利的某些事實的承認或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后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本條規定基于兩點理由:一是在訴訟中,調解與和解均是通過當事人雙方的妥協與讓步達到平息爭端、解決糾紛的目的;第二,只有法律明確規定調解或和解中的讓步不具有自認的證據的效力,當事人才愿意在訴訟中通過調解和和解解決糾紛,從而節約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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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逮捕拘留條例[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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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9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庫曼斯坦關于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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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0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決定
1996-05-1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匈牙利共和國關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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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9-0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增發今年國債和調整中央財政預算方案的決議
1998-08-2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組成的補充規定
2002-06-2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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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9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19修正)
2019-03-02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2014-02-19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浙江慈溪經濟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復函
2014-02-1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3-12-1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
1970-01-0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2013-07-11國務院關于修改《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決定
2013-01-30國務院關于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的批復
2012-10-10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
2011-08-02國務院關于同意將廣東省中山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復
2011-03-12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2010-11-0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一批三網融合試點地區(城市)名單的通知
2010-06-30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
2010-04-02國務院關于20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決定
2010-01-07基礎測繪條例
2009-05-12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于2009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200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