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合同當事人約定以新還貸的,擔保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新借款和舊借款不是同一擔保人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二是在擔保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或者禁止債權轉讓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3) 在保證期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同意允許債務人轉讓部分債務的,保證人對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的部分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債務人同意變更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5保證期內債權人未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在保證期后免除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債權人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屆滿,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7同一債權既有擔保又有實質性擔保的,保證人應當對實質性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債權人放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擔保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8主合同當事人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9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違背真實意思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10) 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破產,既不申報債權,又不通知保證人,致使保證人不能提前行使追索權的,保證人在破產程序中債權可以得到補償?shù)姆秶鷥?,免除保證責任。此外,根據(jù)《合同法》,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法律形式隱瞞違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自然無效。根據(jù)民法通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擔保合同無效。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行為人無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認可,對被代理人不產生效力。擔保人無權批準代理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根據(jù)《擔保法》,國家機關不得擔任擔保人,但經國務院批準利用外國政府貸款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再融資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yī)院和其他公益性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擔保人。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作為保證人。企業(yè)法人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只能在授權范圍內提供擔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企業(yè)為他人提供擔保。擔保人可以依照民法通則、擔保法和合同法總則的上述規(guī)定,以借款合同無效、擔保人不具備主體資格、擔保合同條款不合法為由進行抗辯,擔保合同無效。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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