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違約金的數額由雙方事先確定;
(2)違約金是違約后的補救措施;
(3)違約金的支付與履行無關。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之間沒有特別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能代替履行合同,也不能免除當事人在支付違約金后履行主債務的義務(《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三款)。
1。違約賠償金的一般原則。(1)合同中對違約金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無約定處理。(2)違約金的計算以合同總價為基礎。(3)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一般限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違約金總額。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應注意不同期間計算的參考依據。
自1996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對逾期罰息的計算標準進行了四次調整,即5/10000/天、4/10000/天、3/10000/天和2.3/10000/天。如果不考慮罰息發生的期間,按每天萬分之五或萬分之四計算,不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罰息計算標準的規定。罰息計算方法的正確表述是:逾期罰息自XX日起至付款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逾期罰息計算標準計算支付。根據1999年2月16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的批復》(最高人民法院[1999]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的批復》的批復(最高人民法院[2000]34號)于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合同當事人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逾期貸款利息計算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逾期貸款計息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息標準。當事人明確約定適用地方性法規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執行。1993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以發京(1993)56號文“是否參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于辦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暫行規定》”答復如下:《建筑安裝工程合同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逾期工程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沒有規定具體標準,而是允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只要違約金和不履行違約金的總額不超過約定的數額,就只能視為違約金。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泄露個人隱私怎么處理
2021-03-13國家賠償方式有哪些
2020-11-24法律是如何規定股東直接訴訟的
2020-12-05懲罰性賠償適用知識產權侵權嗎
2020-12-20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需要披露嗎
2021-02-17乘客請求賠償的依據
2021-02-06什么是空頭支票,空頭支票是不是空白支票
2020-12-20破產債權是怎么分類的
2021-01-14如何收養非婚生子女
2021-01-20養別人老人多年能要回贍養費嗎
2021-01-27民事案件延長審限的適用情形
2021-02-24判決生效后還能申請財產保全嗎
2020-12-16法律上對繼承權的順序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15信用卡逾期的立案標準
2021-01-26二手房過戶給小孩后房子拆遷怎么辦
2020-12-31新勞動法合同到期賠償標準
2021-02-11實習期間下班后摔倒,誰的責任
2021-01-06離婚時可供分割的財產險有哪些
2021-03-25應收分保準備金與有關原保險合同能否相互抵消
2020-11-29車輛部件之間發生瀏碰撞,是否有權向保險公司索賠?
2021-03-19